办理入托手续
入托手续(含收费)
1、联系托老中心领取老人入托申报表,并按表格内容填写。
2、进行入托前体格检查(费用自负),体查内容如下:
(1)胸部X线透视或照片;
(2)肝功能转氨酶;
(3)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如HbsAg阳性,须加做乙肝两对半的其他几项)。
3、备齐老人入托申请表、体查结果、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和担保人(亲人)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至托老中心,并由托老中心医生和护士对老人进行评估,等接到通知后,再到托老中心办理入托手续。
4、签订协议书,一式两份,必须有经办人(担保人)签名,孤寡老人需经办人单位盖章,保证履行担保人职责,共同执行协议,维护老人合法权益。
其中,托老中心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标准(每位每月按30天计收)
(1)床位费
类别
|
房号
|
收费标准
|
包房
|
两人间
|
605、606、609、610、611、503、504、505、506、509、510、511、403、404、405、406房
|
1950元
(65元/天)
|
包房另加1650元(55元/天)
|
两人间-四人间
|
607、608、502、507、508、514、401、402、407、408房
|
1800元
(60元/天)
|
包房另加1500元(50元/天)
|
无卫生间
|
512、513房
|
1650元
(55元/天)
|
包房另加1350元(45元/天)
|
(2)护理费
护理级别
|
三级护理
|
二级护理
|
一级护理1
|
一级护理2
|
一级护理3
|
专人护理
|
收费标准
|
400元
|
800元
|
1200元
|
1600元
|
2200元
|
4000元
|
说明:护理级别是按老人的身体状况变化及自理能力确定,套级收费。
|
说明:
(1)住长者须有广州市户籍的亲属作担保人,本人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
(2)入住长者无需交一次性设置费,因固定资源有限,不予包房。
(3)入住长者须交按金(退房时退还):一、二、三级护理的老人5000元;包房的老人和专人护理的老人7000元;专人护理包房的老人10000元。
(4)目前伙食标准:早餐按实际支出计算;中、晚餐按每天20元收取。
(5)入住长者日常生活用品自理,房间用电自付。
(6)上述价格可根据政策以及广州物价指数变动情况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家属。
(7)收费时间:每月9号后的第1周周四下午15:00-17:00,在六楼办公室交费,跨时未交者按规定收取滞纳金每天3‰ 。
(8)联系电话:020-85211215(托老中心办公室);13068885491(苏护长)。